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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件类型: | 咨询 |
| 信件标题: | 关于常州市加班费计算基数标准 |
| 信件内容: | 你好,想咨询下常州市关于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?看到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里面有一个关于加班费支付的条例,里面提到的本人工资具体指哪些。现在企业都将工资拆分成了基本工资也就是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,再加上技能工资,周末加班,平时加班,加上其他各种补贴。那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基本工资吗? |
| 留言时间: | 2026-03-22 |
| 回复时间: | 2026-03-23 |
| 回复内容: | 您好: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,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: 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二十条: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,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:(一)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%支付加点工资;(二)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(三)在法定节假日劳动的,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。 根据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》第六十四条: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:(一)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;(二)双方没有约定的,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,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;(三)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,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,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。 如您还有其它问题,可联系常州市劳动关系处:85682023. 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,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。 |
| 回复单位: | 市人社局信访处 |
| 答复满意度: |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目前满意度:非常满意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