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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门牌勘测、编制?

2012/05/29 1.7w 阅读 141 点赞

    1、办理依据:《省政府印发〈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苏政发[1987]112号)、《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城乡地名标牌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公厅[2001]460号)。

    2、办理条件:需要勘测、编制门牌建筑物主体工程完工。

    3、办理程序:

    (1)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,提交建筑物总规划平面图、建设项目立项批复、市(县)地名委员会对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名批复,经派出所勘测、审核后,编制门、楼牌方案。

    2)派出所将审核材料和编制方案报市局户政处审定批复。

    4、办理时限:

    (1)公安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;

    (2)户政处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核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测和编制工作,并批复申请单位。

    5、收费项目:无

    6、所需材料:

    (1)书面申请报告;

    (2)建筑物总规划平面图;

    (3)建筑项目立项批复;

    (4)市地名委员会对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名批复。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