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
常见问题常见问题解答

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什么规定?

2008/04/23 1.1w 阅读 427 点赞
所谓临时停车,是指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面,在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,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作短暂停留。关于“临时”二字的时间概念,不作具体长短的数量规定。只要驾驶员不离开的短暂停留,即为临时停车。但当维护交通秩序人员或驾驶员本人认为妨碍交通时,必须迅速离开,以免妨碍他人通行。根据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》第62条规定,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,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    (1)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,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,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;

    (2)车辆没有停稳前,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,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
    (3)在设有人行道护栏(绿篱)和路段、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(施工车辆除外)、障碍物对面,不准停车;

    (4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弯路、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、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,不准停车;

    (5)公共汽车站、电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,其他车辆不准停车;

    (6)大型公共汽车、电车除特殊情况外,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;

    (7)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、雨、雪、雾天时,须开示宽灯、尾灯。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