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
常见问题常见问题解答

办理市劳动、人事部门引进的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、调动的在职干部和工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如何办理户口迁移?

2012/05/28 2.6k 阅读 478 点赞

    1、办理依据:《常州市户籍准入暂行规定》(常政发[2003]99号)、《常州市公安机关服务“有效投入”八项措施》。

    2、办理条件:符合劳动、人事部门引进各类优秀和紧缺人才、调动的在职干部和工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的条件。

    3、办理程序:由市劳动、人事部门受理,凭市劳动、人事部门出具的《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》,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市(区)公安(分)局开具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》。

    4、办理时限:当场办理。

    5、收费项目:收取《户口准予迁入证明》工本费2元。

    6、所需材料:提供市劳动、人事部门出具的《调动人员户口迁移核办表》。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